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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发放三季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
共发放1867户95万余元
本报讯 近日,我县7月至9月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打卡发放,共发放1867户95.2344万元。
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自今年下半年起,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每年度两次发放调整为每年按季度4次发放,资金发放更加及时。7月份起,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5元/平方米,提高至6元/平方米。7月至9月份,我县共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867户5315人,发放补贴95.2344万元,平均每户每月补贴约170元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度的实施,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。 (许 兵)